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观察 >

ST天龙: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

标签: 日期:2024-05-14 22:19来源:未知作者:admin
5月14日,ST天龙公告,因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与陈华仲裁一案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大有控股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陈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有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本次可能被强制执行

  5月14日,ST天龙公告,因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与陈华仲裁一案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大有控股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陈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有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本次可能被强制执行标的为大有控股持有的公司140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54.69%,占公司总股本的6.98%。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文章
共有人强势围观,期待你的评论!评论区
小提示: 本站的评论不需要审核,即发即显,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但不要过激哦,以免遭跨省处理!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