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近期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一份加强助贷业务管理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这也是4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监管部门向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下发问卷,重点调研“24%+权益”模式下,会员权益费用对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的影响。
近期不少助贷机构正在摸索“24%+公证”、“24%+保险”、“24%+AMC”等模式。业内讨论最多的是“24%+公证”模式,这种模式通过创新型技术手段以及各个合作环节打通,将权益包装成公证的形式,批量应用于小额信贷领域。
一位业内人士向介绍,在这一模式下,公证处替债权人向债务人代收保证金。例如收取800元,其中400元为公证服务费,另外400元相当于“押金”或保证金。如果客户按期还款,没有逾期,那么400元保证金原路返回。一旦客户违约,400元保证金将打给担保公司做担保代偿。
不过,这一模式也面临一些问题。上述业内人士对表示,首先,公证处受理量级有限。当前司法实践中,也鲜有法院受理这类小额、高频、多笔的批量诉讼案件。因此,投入资金批量办理公证手续可能面临技术上的难点;另外,如果组合公证模式大规模应用,也很难绕开客诉这道关,即便还款后可退费,借贷者仍需要承担部分公证费用,一定程度上也会提高实际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