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处签发文件,仲裁庭决定同意再次给予各方和解协商期限,并要求各方在9月30日前将协商结果告知秘书处。“截至8月24日,公司与申请人尚未磋商达成任何和解意向、方案、协议或者相关安排,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与申请人间的纠纷,但同时将继续做好各项仲裁相关工作。”*ST科华当时称。
*ST科华公告称,自5月6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科华生物”变更为“*ST科华”。
上市公司披露,未央区法院裁定上述诉讼中止。8月19日,上市公司称,工业园区法院于8月17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截至公告披露日,工业园区法院尚未对本案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