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好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设立、收费点题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向全县停车场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
1.收费单位要标清
2.定价形式要标清
3.收费依据/设立依据要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