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规范贮存固废、未规范贮存危废”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9万元。处罚文号为: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18号。
联化科技曾发布一则,公告称,2019年3月21日公司位于江苏盐城的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受园区其他公司事故影响临时停产,目前,子公司共计20条生产线已恢复生产。并表示,根据,保险公司确认合计赔付公司营业中断保险赔款3.18亿元。
联化科技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涉及上述事项的营业中断保险赔款共计人民币3.18亿元。并表示,经公司财务人员初步确认,上述保险赔款将计入公司2022年度营业外收入,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为准。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本期,中国中冶便因其联营企业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而登上环境风险榜。文号为营环罚字[2022]第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因多项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了合计近三百万元的罚款。
具体而言,营口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7月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高炉改造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此外,该公司高炉改造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并且,该公司被发现其高炉改造项目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对于这三项环境违法行为,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做出了罚款人民币181.9万元;伍拾叁万叁仟元以及55.2万元的处罚,此外对于该公司高炉改造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局还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5.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显示,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曾提出陈述申辩,不过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对此指出,该公司提出的陈述理由不能作为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事由。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到新修订的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编写的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