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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鸿奇新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4

标签: 日期:2022-08-07 04:42来源:未知作者:admin
7月4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作出苏苏江江应急罚﹝2022﹞16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4月26日苏州鸿奇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企业员工张某荣、李某辉、刘某红、葛某、王某玉、闵某芬、马某用、吴某娟等8人的安全

  7月4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作出苏苏江江应急罚﹝2022﹞16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4月26日苏州鸿奇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企业员工张某荣、李某辉、刘某红、葛某、王某玉、闵某芬、马某用、吴某娟等8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经过对上述8名员工进行核实,企业未如实对员工进行培训考试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鸿奇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沈国红,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栅桥村长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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