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正快速搭建。
7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开海南自贸港已经定于今年12月18日封关,全岛由此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届时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企事业单位等,在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进口“零关税”货物,将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而企事业单位想要享受上述免征进口税收这一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等发布在申报流程上,相关主体通过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愿申报享惠资格,省财政厅牵头享惠主体认定管理有关工作,各认定部门按职责在线上并联审核,通过审核的申报主体名单由省财政厅汇总上报省政府确定,并由省财政厅依据批复名单将结果及时反馈申报主体。
另外,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自贸港封关后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根据财政部等上述一般来说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二线”进入内地,需要补缴进口税收。而上述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无疑是封关后一大优惠政策。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称,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企业就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
7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了海南自产货物是指依据海南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解读此次该负责人称,另外海南自产货物认定申请审核全程线上高效办理,并实行电子台账+海关备案全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