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会议聚焦两大议题:一是靴子落地,首次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二是从研发、医保准入、临床方面支持“差异化”创新,另外还有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这场会议标志着商保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也为2025年即将到来的医保谈判变化“背书”。一个更大的意义是:未来对于稀缺、靶向等创新药,如高价创新药,可以通过进入商保目录,将成为另一个重要准入路径。可以预见的是,医保与商保目录的联动,将缩短高价创新药市场放量周期,重构创新药支付生态。
中信证券认为,延续2025年下半年投资策略观点,拥抱创新驱动和国际化+自主可控+院外营销模式改革将是下半年相对更有确定性的布局方向。考虑到创新药板块除海外斩获外,新增国内政策大力支持,中信证券认为医药真创新和真国际化时代将迎来回报,有望带动板块稳步向上。
根据医保局,2018-2024年我国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24年获批数量达48种,是2018年的5倍以上,今年上半年已近40种,井喷效应明显。2018以来,共有149个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占新增药品数量的17%。截至今年5月底,协议期内谈判药医保基金支出已达4100亿元,带动药品销售金额超6000亿元。
当同质化竞争、支付能力落差、入院难等问题仍制约产业发展时,
值得关注的是,商保的发展势在必行,商保目录的制定在其中有指导作用。商保公司和企业主导的、医保部门参与的创新药市场化定价对于产业发展是一剂强心针,将打开我国的创新药支付空间;DRG/DIP的除外支付和入院推广是创新药在国内发展的抓手,对此,
1)支付端:首次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形成“基本医保保基础、商保目录促创新”的分级保障机制,促进创新药全球市场发展。具体来看:
①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卫生技术评估等技术方法,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患者获益、市场竞争、研发投入等因素,由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谈判形成与中国国情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符合药品临床价值的医保支付标准。
②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结算价,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
③优化续约规则,允许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在销售超出预期、增加适应症等触发降价的情况下,通过谈判合理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可不高于简易续约规定的降幅,稳定企业预期。医药企业向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药品不受医保支付标准限制。
④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面向东南亚、中亚和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搭建全球创新药交易平台,加强国际推广。支持创新药企业借助我国香港、澳门相关优势,促进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鼓励更多创新药进入中国市场,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2)研发端: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加强药品目录准入政策指导。
①探索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做好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布局研发管线,提升创新效率。
②加强药品目录准入政策指导。优化医保部门企业接待机制,畅通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沟通交流渠道,有针对性加强创新药在药品目录准入方面的政策指导。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
3)应用端:优化药品挂网程序,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完善创新药医保支付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①纳入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创新药,可按规定实行直接挂网,落实联审通办,采取申报沟通前置、简化资料要求、缩短办理流程、省域间快速协同等支持措施,提高挂网环节全流程服务效率。
②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后合理用药,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鼓励行业学会、医疗机构总结创新药使用经验,开展创新药临床使用培训,指导医师合理使用。
③对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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