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前沿 >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蕉南街道林可忠等4宗宅基地使用权及

标签: 日期:2022-11-13 08:14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文章
共有人强势围观,期待你的评论!评论区
小提示: 本站的评论不需要审核,即发即显,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但不要过激哦,以免遭跨省处理!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