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部于2018年启动建设全国首批52个创新型县。三年建设期满后,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复核及综合评议,高台县顺利通过首批创新型县验收。
2018年,高台县被科技部批复为国家级创新型县建设试点县,三年来,高台县以“科技支撑生态文明”为主题,制定了《高台县国家级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设置分年度主要指标23项,重点工作任务52项。争取科技项目资金725万元,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0项。完成全社会研发投入18501万元,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获得税收减免额6706万元,达成院企、院校科技合作协议33项,创建创新密集区3个,授权专利达到1087件,专利授权量达到申请量的37%以上。建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4个,转化科技成果102项,完成技术交易合同额11.34亿元。建成省级技术中心2个,市级技术中心12个。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3个,研发“小儿健脾养胃颗粒”“益气扶正颗粒”等新中药制剂8个。县落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8万亩以上,新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14273座,推广碳纤维电热暖炕17482户,完成营造林10.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3%。着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投资8895万元建成高台大数据中心、高台县科技馆和高台县雪亮工程,较好完成了国家级创新型县建设试点任务。
下一步,高台县将根据科技部要求,结合主题类型,编制《高台县创新型县建设三年工作方案》,加强典型做法总结凝练,形成一批可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不断提升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