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江秋莲发文不满刘鑫对赔偿款发起募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回应募捐,“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1月2日晚间,刘鑫在微博发文表示自己正经历着网暴,一度想自杀。希望给自己时间和空间去凑齐赔偿款。
对于近70万赔偿款,她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但在1月3日15时许,这段文字改成了“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
刘鑫于1月3日下午14时许再次转发这篇,并强调“请给我介绍工作”“这些资助会公示去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
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在微博发文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