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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要回婚期间财产吗?

标签: 日期:2021-03-01 22:39来源:未知作者:admin
这里为题主提供一个比较客观的参考依据。其中,把题主的给出去的财产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6万彩礼、三金,这部分我们姑且定义为彩礼;一部分是婚后转给女方的8.3万多块钱。 商

  这里为题主提供一个比较客观的参考依据。其中,把题主的给出去的财产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6万彩礼、三金,这部分我们姑且定义为“彩礼”;一部分是婚后转给女方的8.3万多块钱。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这份指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参照性。如果题主想要回彩礼,可以以此作为依据:

  (四)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足三个月,返还彩礼款总额的50%-70%;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足一年,返还彩礼款总额的30%-50%;双方共同生活超过一年,彩礼款一般不予返还。

  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结合当事人家庭生活实际情况并根据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所以,这里的核心问题,在于题主是否能证明因为彩礼造成“生活困难”。这个问题,需要题主自行来解决。

  那么,这部分钱,可以视作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但是,这种赠与性质,属于“分享”而不是“全部”。所以这部分钱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但是,这些钱转出去之后花没花、花了多少,这笔账恐怕要计算一下——转出去、钱未动,可以要回来一半;花了就比较麻烦,那就要合计一下花到个人身上还是夫妻共同花费、还剩多少,两人再商量着分,这种情况给不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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