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灌云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完成了2022年第三季度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灌云县共设8个监测点,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常规指标和氨氮的监测,共检测水样8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合格8份,合格率100%。
灌云县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委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对灌云县自来水厂、凯发新泉自来水有限公司2份出厂水,各水厂对应的2份末梢水,以及灌云县高级中学、县城孙腾路怡圣园小区2份二次供水,共8个监测点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