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前往医疗机构,现场取样检测医疗废水排水口余氯量等指标,并指导做好污水安全治理。
“医疗污水先借助医疗机构内部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然后经进一步消毒,才可纳入市政管网。”检测人员说,纳管前余氯含量浓度要求在6.5毫克~10毫克,这样才能保障消毒彻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存在‘粪口传播’可能,医疗污水安全处置,是疫情防控关键一环。”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落实完善污水收集处理、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污水实时检测、推进数字化精准治理等。随后,我市印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医疗机构等开展培训、加强指导、做好监管,确保执行到位。
近期面对新一轮疫情,我市要求各县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各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污水处理厂做好医疗污水消毒、收集、转运、处置、监测工作,打造处置“闭环”,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扩散传播。
“我们对涉疫定点医疗机构污水、集中隔离场所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污水治理分别做出细致要求。”相关负责人说,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污水在进入市政管网前每天至少2次开展余氯监测,确保彻底消毒;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进、出口余氯监测,杜绝未消毒处理和未达标的涉疫污水排放到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