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郊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温州市城郊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日前正式发布实施。据悉,该导则主要涉及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秩序、整治村容村貌、完善管理保障等方面,试行期两年。
城郊村作为毗邻城市建成区的单元,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展示窗口。导则指出,在规划设计方面要注重村庄整体规划同周边城区规划的衔接,做好城乡风貌统筹、配套设施衔接、道路交通组织等。例如,可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编制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规划,并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规划做好衔接。
在整治环境卫生方面,《导则》建议各城郊村建立村级卫生保洁制度,做到重点区域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区域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做到水域两岸蓝线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各类物品和垃圾,不得有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动,严禁设置家畜家禽等集中养殖场,生活污水不得直排河道。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城郊村管理保障,《导则》还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釆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综合运用检查、考核、奖惩等方式,对风貌提升的建设与运行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