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假冒伪劣香烟,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案发后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决定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考验期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