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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积金住房贷款缴纳和还款说明(济宁)

标签: 日期:2021-04-07 12:04来源:未知作者:admin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高于12%。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高于12%。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

  2、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的,需先到市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或各分支机构开具提前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银行还清贷款,最后持银行开具的贷款还清凭证办理抵押物解除手续。

  3、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剩余本金和剩余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新的还款计划。

  还款方式: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包括1年,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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