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葛优曾在艺龙网肖像权诉讼中胜诉,获赔7.5万元。据了解,2016年7月,艺龙网在其官方微博上使用了包括剧照在内的7幅葛优18次,文字内容直接使用“葛优躺”。葛优以其肖像权受到侵犯为由将艺龙网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葛优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化利用价值,艺龙网公司对葛优肖像权的侵害,必然导致葛优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
葛优方面此前表示过,“葛优躺”照片可以调侃,但不能上升到商业方面盈利,没有经过允许情况下进行盈利宣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第一财经、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