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静被双开。
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称,2014年1月至2021年春节,王希静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等折合共计21万余元。
2014年2月至2021年8月,王希静先后违规安排2人专门负责照顾其饮食起居。2016年下半年,王希静违规安排使用国有资金购买装修别墅1套,供其个人招待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月,王希静刚刚当选李沧区区长,2016年5月其升任区委书记。
另外,2022年9月,中纪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提到2017年至2020年,王希静盲目追求财政收入“过百亿”目标,要求职能部门虚增财政收入、编造虚假数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追求政绩,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要求多家国企举债投资,强行推进某建设项目,造成大量建筑空置浪费。
王希静,男,汉族,1964 年2月出生,山东桓台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淄博市张店区大张乡党委书记,张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淄博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02年12月任平度市委副书记;2008年2月任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2010年4月任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援藏任日喀则地委委员、日喀则市委书记。
2013年6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副书记;2013年7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2014年1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副书记、区长;2016年4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党校校长、区长;2016年5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党校校长;2018年5月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党校校长、一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