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观察 >

ST宏达: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标签: 日期:2025-05-19 10:20来源:未知作者:admin
2025年5月19日,ST宏达公告称,公司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指出,立案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申请执行人为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

  2025年5月19日,ST宏达公告称,公司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指出,立案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申请执行人为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对848万元及相关费用作为负债列示,该执行对本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文章
共有人强势围观,期待你的评论!评论区
小提示: 本站的评论不需要审核,即发即显,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但不要过激哦,以免遭跨省处理!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