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观察 >

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 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被警示

标签: 日期:2024-12-01 08:05来源:未知作者:admin
11月4日,三木集团公告,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青岛证监局调查,盈科汇金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公司名称、办公地址、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与实际

  11月4日,三木集团公告,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青岛证监局调查,盈科汇金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公司名称、办公地址、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与实际情况不符。詹志斌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青岛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的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盈科汇金和詹志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公司、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不断提高内控管理质量,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三木集团表示。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文章
共有人强势围观,期待你的评论!评论区
小提示: 本站的评论不需要审核,即发即显,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但不要过激哦,以免遭跨省处理!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