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世界 >

震惊!某券商员工违法“炒股”交易近147亿,盈利超5400万!什么

标签: 日期:2022-07-01 19:26来源:未知作者:admin
先后利用秦某珍海通证券信用账户、许某兰海通证券信用账户、周某玲海通证券信用账户、王某华海通证券普通账户及毛某东海通证券信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通过刘某个人使用的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下单共计24623笔,占总委托下单笔数的89.37%,违法炒股交易约146.

  先后利用“秦某珍”海通证券信用账户、“许某兰”海通证券信用账户、“周某玲”海通证券信用账户、“王某华”海通证券普通账户及“毛某东”海通证券信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通过刘某个人使用的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下单共计24623笔,占总委托下单笔数的89.37%,违法“炒股”交易约146.82亿元,盈利约5463.87万元。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为刘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最终,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约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刘某及其代理人在两次听证会和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罚款金额过高,远超当事人承受能力。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为,对刘某处罚建议已综合考虑了违法事实、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的处罚幅度适当。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文章
共有人强势围观,期待你的评论!评论区
小提示: 本站的评论不需要审核,即发即显,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但不要过激哦,以免遭跨省处理!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