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本次交易预计价格区间,补充说明1800万元定金的确认依据,并结合市场购买资产案例,说明公司于意向协议签订后5日内即支付大额定金的商业合理性,是否与可比案例存在明显差异。分别说明因公司和未来基金的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期限内签署最终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情形。补充说明协议约定“如最终股权转让协议未经你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未来基金有权没收定金”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未获得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原因是否影响定金回收,如是,分情况说明定金是否可回收,如否,说明如因标的公司存在权属纠纷、存在重大诉讼等情形导致你公司决策机构否决的,未来基金是否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