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涉及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开发团队证明材料:学位证或职称证,在申报单位的社保个人参保证明;
2.仪器设备证明材料:发票;
3.场地证明材料:不动产证;
4.销售收入、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审计报告;
5.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合同;
6.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合作协议;
7.知识产权成果证明材料:证书。
上年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不予受理;未建有市厅级研发中心的不予受理;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联合申报,共建单位在研发中试阶段作为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不能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牌子,企业不接受联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10月24日前通过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提交,并持续关注审核状态,及时按要求补充材料,于10月28日 17:30前在系统上提交最终版申报材料。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文档,书籍式装订后,于10月31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南3楼南侧第3间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