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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被罚12万余元

标签: 日期:2022-10-05 05:11来源:未知作者:admin
8月31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苏资规吴罚字﹝2022﹞3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的1198.7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安置房项目。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98.7平

  8月31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苏资规吴罚字﹝2022﹞3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的1198.7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安置房项目。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98.7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198.7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安置房和其他附属设施并罚款121750元人民币。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张宁,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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