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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恒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采取防尘措施被处罚

标签: 日期:2022-09-04 06:43来源:未知作者:admin
8月9日,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作出董综罚环字﹝2022﹞第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7月12日,根据常熟市污染防治办公室曝光问题清单,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你公司民丰路33号堆场和民富路35号对面堆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在民丰路33号

  8月9日,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作出董综罚环字﹝2022﹞第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7月12日,根据常熟市污染防治办公室曝光问题清单,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你公司民丰路33号堆场和民富路35号对面堆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在民丰路33号地块上堆放有易产生扬尘的碎石粉末,有一个碎石粉末堆部分覆盖有防尘网,其余均未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同时你公司在民富路35号对面地块堆放有易产生扬尘的黄沙和碎石粉末,部分碎石粉末覆盖有防尘网,黄沙和其余碎石粉末均未采取相应防尘措施。你公司认为是由于工人在物料转运堆放时将防尘网取下,但由于怕麻烦没有及时的再覆盖。上述行为从2022年7月8日开始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处罚款1.4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4日,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作出董综罚环字﹝2021﹞第16号处罚决定书,2021年11月22日,根据信访举报,董浜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智林村2组24号居民房旁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处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采取相关的防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1.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熟市恒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7日,法定代表人李敬东,住所:常熟市董浜镇徐市安庆路100号兴业苑2幢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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